招标与采购
BIDDING AND PURCHASING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吊车租赁招标
概要: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常生产需使用吊车,现进行吊车租赁招标,择优选择吊车租赁单位。
1.工作内容说明
租赁吊车规格:8T、16T、25T、35T、50T、80T、100T。(含提供操作司机)
2.投标须知
2.1 投标单位资格以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书中提供企业简历表、企业营业执照、3-5份业绩合同(类似设备)、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文件。
2.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2.4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5 投标文件
2.5.1投标文件按照表(附件一)进行报价(含税),写明税率。
2.5.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2.5.3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5.4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签,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
2.6 费用按季度据实结算全款,现汇支付。
2.7 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8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9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10 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须缴纳1000元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开设的基本账户开出)方式,于2023年8月24日中午12:00前交齐。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将在中标单位确定后二周内全部无息返还,中标单位履行完合同后无息退还。
帐 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行李沧二支行
开户账号:372005550018010103525
2.11 投标人需提前确定时间勘察设备及现场。若投标人投标之前未勘察过现场,视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应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2中标单位需向招标单位提供安全合格的吊车,各项安全附件正常工作,且向招标单位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车辆合格行驶证及驾驶人员的合格操作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件、操作人员安全作业证件等。
2.13 中标单位应按照甲方需求安排安全合格吊车和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按照甲方需求时间到厂,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
3.开标
3.1 时间: 2023年8月25 日上午10点
3.2 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
3.3 参加人员:
3.3.1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小组成员、工程设备部、环安部。
3.3.2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3.4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3.5 投标等事宜联系人:邵清泉,联系方式为13583223976,邮箱为gcsbb@qdjy.com
4.其它
4.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分别与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合同,因中标单位原因3日内不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由甲方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4.2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同时,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附件二)、“环保协议”(附件三)、“文明检修协议”(附件四)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 8月21日
附件一
报价单(报价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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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规格 |
台班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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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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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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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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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2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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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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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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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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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报价为含_______增值税价格。
2、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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