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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评估项目招标书

发布时间:2026-08-26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概要: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资产处置流程,为资产出租、转让、报废处置等事宜提供合法有效的价值依据,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所属固定资产评估项目采用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开展专业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符合标准的评估报告。

一、招标说明

1.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固定资产(土地、房产除外)评估项目

3.项目地点:青岛市(具体位置以甲方委托评估内容为准)

4.评估标的物 :公司所属固定资产(土地、房产除外)需评估的相关资产

5.投标内容:对委托评估资产进行全面资产评估,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评估报告(含相关配套服务)

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2月31日

7.评估基准日:双方实际开展业务时确定

8.招标方式:非现场开标(投标单位无需抵达开标现场参与)

9.报价规则: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不进行二轮报价

10.平台注册要求:投标单位需在2026年93日前完成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注册并验证资质,平台登陆网址:https://srm.qdhw.com:9000/

二、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国内独立法人,成立满3年以上,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近3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标书中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鉴,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需具备国家批准的资产评估资质,持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备查)。应具备省级财政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质和2名及以上资产评估师。

3.投标人需拥有适配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评估师资质及同类资产评估经验,需提供团队资质证明、分工方案及项目负责人简历、业绩材料。

4.投标人近3年至少完成3个固定资产类资产评估项目,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佐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备查)。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有完善的保密措施,无不良服务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说明

1.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1.1 商务部分

1.1.1 投标函

1.1.2 营业执照

1.1.3 资质证明文件

1.1.4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1.5 投标方概况

1.1.6 近三年内与本招标项目同类型业绩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

1.1.7 投标报价:以山东省资产评估取费标准含收费标准(鲁价发(2012112号)为计价依据,报让利百分数,为含税全包价。

1.1.8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2 技术部分

1.2.1 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证明

1.2.2 服务承诺(含质量、保密、售后等内容)

2. 投标要求

2.1 投标人提供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备查。

2.2 报名及投标时间安排

2.2.1发标及应标时间:本标书发出日期为2026年826日,投标单位需通过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注册并验证资质及报价,平台登陆网址:https://srm.qdhw.com:9000/。投标单位需在9月3日前完成应标。

2.2.2纸质文件邮寄截止时间:2026年9810:00前(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2.2.3投标文件的编制:

2.2.3.1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

1)报价表。

A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序号

名称

计价依据

让利%

评估起价(元)

税率

1

评估费

山东省资产评估取费标准

(鲁价费发(2012112号)

 

 

 

 

B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序号

名称

计价依据

让利%

评估起价(元)

税率

1

评估费

山东省资产评估取费标准

(鲁价费发(2012112号)

 

 

 

 

C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名称

计价依据

让利%

评估起价(元)

税率

1

评估费

山东省资产评估取费标准

(鲁价费发(2012112号)

 

 

 

注:1. 对固定资产评估提供报价让利百分数(含税),报价包含赴现场核实、出具评估报告、直至配合完成其他相关业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即固定资产评估收费=按计价依据收费*1-让利%)。

2. 评估起价为当按计价依据计算的评估费用低于2000元时,投标单位的报价额;

2)提供企业简介、企业证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相关工程业绩证明(近3年3份以上)。

5)项目组成员及分工。

6)提供公司业绩清单(包括工程名称、规模、时间);提供公司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近3年3份以上)。

以上材料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加盖骑缝章。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应用扫件,纸质版材料应提供复印件加公章。

2.2.3.2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均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地址: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收件人:王晖,联系电话:0532-68081522,邮寄备注固定资产评估项目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

2)电子版文件:PDF盖章扫描件(内容需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上述文件及报价存储在一个U盘内与纸质文件一同寄至指定地址(见上条)并确保招标方2026年9810:00时开标前收到。

3 投标保证金

3.1请于投标前向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各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壹仟元整),以现汇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将三个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分别汇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372005550018010103525

备注写明: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评估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振华路支行37101985310051008612

备注写明: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固定资产评估投标保证金

单位名称: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建行振华路支行37101985310051008403

备注写明: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评估投标保证金

3.2未交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始评估业务服务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其承担评估业务服务过程中均无问题,则业务服务完成后保证金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3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对招标方提供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招标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开标、评标

1.时间:2026年9810:00

2.地点: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

3.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五、合同签定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须分别与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合同,合同签订采用线下纸质签方式,具体另行通知;如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不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另行选择中标方。

六、付款方式:

现汇支付,出具合格评估报告并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个月后,支付全额评估费。单笔付款2000元(含)以下采用现汇方式支付,2000元以上采用承兑方式支付。

七、其他:

投标单位需确保邮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内容完整,若出现密封破损、文件缺失等情况,视为无效投标;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若存在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特殊说明除外)。

八、发布招标文件的媒介

2026825日,本招标文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网址:http://www.wenhua.ygcgfw.com/。

 

 

 

招标单位: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青岛碱业钾肥科技有限公司

 址: 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

人: 王晖  樊培节

 话: 0532-68081522 /13864858666/13963933293。

 箱: gcsbb@qdjy.com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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