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与采购
BIDDING AND PURCHASING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房产等资产评估项目招标书
概要: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土地房产资产评估项目招标采购,择优选择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出具评估报告,为资产出租、转让等处置提供依据。
一、招标核心信息
-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公司所属土地、房产等资产评估项目
- 项目地点:青岛市(具体位置以甲方委托评估内容为准)
- 招标内容:对上述甲方委托评估的资产进行全面资产评估,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评估报告
- 评估基准日:双方实际开展业务时确定
-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
- 联系人及方式:潘勋,电话0532-68081605,邮箱jjyxb@qdjy.com
- 招标方式:非现场开标(投标单位无需抵达开标现场参与)
- 报价规则: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不进行二轮报价
- 平台注册要求:投标单位需在2026年1月26日前完成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注册并验证资质,平台登陆网址:https://srm.qdhw.com:9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国内独立法人,近3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成立满3年以上,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具备国家批准的资产评估资质,持有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 拥有适配专业团队,项目负责人需具备评估师资质及同类资产评估经验,提供团队资质与分工方案。
- 近3年至少完成3个类似资产评估项目,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佐证。
- 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有完善保密措施,无不良服务记录。
- 与本项目各方无经济利益关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要求
(一)文件组成(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备查)
1. 商务部分:投标函、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公司概况、同类业绩合同、投标报价(含收费标准及让利百分数,含税全包价)、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2. 技术部分:项目评估方案、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项目负责人简历及业绩、团队分工、服务承诺(质量、保密、售后)。
(二)提交要求
- 纸质文件邮寄要求:投标单位需提前将完整投标纸质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均需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0:00前(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 邮寄地址: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收件人:潘勋,联系电话:0532-68081605,邮寄备注“土地房产资产评估项目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
- 电子版文件提交要求:需在开标时间结束后(即2026年2月3日10:00后)24小时内,将投标文件电子版(PDF盖章扫描件,内容需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土地房产资产评估项目+投标单位名称+电子版投标文件”,邮件正文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电子版接收邮箱:zhswzb@qdjy.com
四、投标保证金
- 金额:1000元(壹仟元整),以现汇方式缴纳,不接受其他形式。
- 账户信息: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账号372005550018010103525,备注“土地房产资产评估投标保证金”。
- 保证金管理:中标方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无问题后无息退还;未中标方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如中标单位在宣布中标后3日内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五、招标时间安排
- 发标时间:2026年1月22日,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邮件发送至jjyxb@qdjy.com,主题注明“土地房产资产评估项目报名+投标单位名称”,正文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及方式:2月3日10:00。
- 开标地点: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投标单位无须参加会议)。
六、开标、评标及定标
招标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附件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结合报价、信誉、专业能力、纸质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完整性等综合评审,推荐中标单位报公司审批后发放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中标单位)。
七、合同及付款
- 合同签订:中标后3日内签订,逾期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更换中标方并没收保证金。(合同签订可采用线上电子签或线下纸质签方式,具体另行通知)
- 付款方式:现汇支付,出具合格评估报告并开具发票一个月后支付评估费,凭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全额费用。
八、其他
1. 投标单位对招标方提供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招标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否则将取消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 投标单位需确保邮寄的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内容完整,若出现密封破损、文件缺失等情况,视为无效投标;电子版投标文件需与纸质文件内容一致,若存在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特殊说明除外)。
3. 各投标单位需提前确认线上开标平台的操作事宜,确保按时参与线上开标,若因自身设备或网络问题导致无法正常参与开标,后果自行承担。
4. 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号
联系人:潘勋
电话:0532-68081605
邮箱:jjyxb@qdjy.com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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