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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灭火器充装询价

发布时间:2025-09-24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概要: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的灭火器充装进行公开询价。

1.招标说明

1.1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至2026年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的灭火器充装招标。

1.2项目地址: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

1.3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3.1灭火器型号

MF/ABC4;MF/ABC6;MT5(CO2);MT8(CO2);MF/ABC50。

1.3.2技术及服务要求

1.3.2.1派遣的充装人员必须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中级技能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每次不少于2人,且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3.2.2充装单位须提供优质的现场服务,并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合同期间,能根据需要,及时完成现场灭火器的充装工作。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年限在三年以上。标书中提供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件必须合法有效,复印件加盖公司印鉴

2.2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如果是法人参加投标,要携带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3参加投标的单位注册资金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已注册并符合要求。

2.4投标单位应至少提供近三年内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所有资格资料需提供清晰的 PDF 的电子版于 2025年9月28日 09:00 前发至 hse@qdjy.com 和 zhswzb@qdjy.com 两个邮箱中,所有证照须在有效期限内。
2.5投标报价:灭火器充装,要求按照灭火器型号分项报价,见附件。2.6投标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 9月 27日17:00(北京时间)前。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发给参与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2.7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2.8 投标单位于2025年9月28日前10:0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壹仟元整),电汇至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账号,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于招标单位确定中标结果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电汇信息如下:

名称: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税号:91370283069083385N

地址:青岛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

电话:0532-88082216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账号:372005550018000025590

2.9 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的编制:
标书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应向招标单位提供:
3.1 投标文件应具有以下内容:
3.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3.1.3 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有法人代表签字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3.1.4 各种资质证书和获奖证书。

3.1.5 招标单位拟派遣参加维保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
3.1.6 企业或公司简介、履约能力和近期主要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
3.1.7投标函(附件一)。

3.1.8法人代表授权书(附件二)。
3.1.9报价单(附件三)。
   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 9月27日16:00前做好投标准备,等甲方通知后通过邮箱将盖章版投标文件发至zhswzb@qdjy.com邮箱中或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开标地点或通过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投标(须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

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登陆网址:(电脑的谷歌浏览器):https://srm.qdhw.com:9000/。

采用自带到开标地点方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要携带投标书一式陆份,壹正伍副(含企业资质材料复印件、报价等),密封盖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投标书壹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开标:

4.1 时间:2025年9 月 28日10:30(如有变动,临时通知)。

4.2地点: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一楼会议室。

4.3参加人员:

4.3.1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小组成员。

4.3.2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

4.4 开标程序:

4.4.1 签到。

4.4.2 10:30开标。

4.4.3 招标单位主持会议,宣布有关事宜。

4.4.4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4.4.5 投标单位单独向招标小组公开报价,报价次序抽签决定。

4.4.6 招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进行评审,在资质及业绩相仿情况下优先考虑报价,确定中标单位。

5.招标原则:

5.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经评审后最低价报价法推荐中标单位,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5.1.1 报价情况。

5.1.2 企业信誉和业绩情况。

5.1.3 执行合同的能力。

5.2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15日内与招标单位签定合同,如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定,则视为不响应中标,保证金不退。按照评标结果的顺序由第二单位递补。

5.3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应根据灭火器具体型号和单价与平度分公司签定合同。

5.4不作解释的原则。
6.付款方式:
   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单位根据灭火器具体数量情况,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入账30日内银行现汇支付全款。

7.联系方式
7.1联系人:杨少旭
7.2电话:0532-68081229;13287570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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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2-8808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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