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与采购
BIDDING AND PURCHASING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化灰车间、2#转运站和反应厂房维修项目招标
概要:
1.招标说明:
(1)招标单位: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2)工程名称:化灰车间、2#转运站和反应厂房维修项目。
(3)工程地点: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
(4)联 系 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32-68081605,邮箱jjyxb@qdjy.com。
2.招标范围: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化灰车间、2#转运站和反应厂房维修项目,位于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化灰车间、2#转运站和反应厂房的各楼层出现不同程度的渗漏情况,需进行维修,面积约2200㎡。
3.工程内容及要求:
(1)工程内容:对厂房外墙出现的漏点进行处理。处理完漏点后,化灰厂房整体外墙、2#转运站整体外墙和反应厂房南侧外墙清理干净,爆皮、空鼓等情况凿除,对外墙进行修复及面层粉刷。
(2)工期要求:投标单位结合工程现场情况,报合理工期。
(3)验收标准:外墙无渗漏、表面光洁平整、无开裂、无修补痕迹、无接茬、粘接牢固无空鼓且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等现行规范的相关要求执行。
(4)根据工程内容要求和现场情况,选择适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施工技术,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4、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两个以上同类型、同规模工程业绩。
公司成立3年以上。
5、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提供企业简介、企业证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资信证明复印件等。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如投标人不是本公司法人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个人简历及相关工程业绩证明,并参加投标答辩。
(5)项目组成员及分工。
(6)针对本工程编制的施工方案及投资估算。
(7)提供公司施工业绩清单(包括工程名称、规模、施工时间);提供企业施工业绩证明(合同、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6.报价文件及报价要求:
(1)编制本工程维修施工方案。
(2)投标单位的供材需报招标单位审核定品牌、质量和价格。
(3)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4)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8月13日10:00前做好投标准备,等招标方通知后通过邮箱将盖章版报价发至zhswzb@qdjy.com邮箱中或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按开标时间自带到招标会址或通过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投标。
海湾集团数字化采购平台登陆网址:(电脑的谷歌浏览器):https://srm.qdhw.com:9000/。采用自带到招标地点方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要携带投标书一式陆份,壹正伍副(含企业资质材料复印件、报价等),密封盖章,同时提供电子版投标书壹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5)参加招标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汇款时备注:化灰车间、2#转运站和反应厂房维修项目投标保证金)
交纳方式:投标单位以现汇的方式(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现金支票)交纳投标保证金。未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双方盖章生效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无息返还。
帐户: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青岛李沧支行
账号:372005550018000025590
未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
7.招标时间安排
(1)发标时间:2025年8月1日。
(2)报名方式:现场和邮件方式报名,内容包括企业简介、证照资质扫描件、项目经理简历、资格证、职称证扫描件。
(3)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532-68081605,邮箱jjyxb@qdjy.com
(4)资质审核时间:2025年8月12日前将以下证照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1)企业简介、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身份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5)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暂定)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一楼会议室(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湾路8-1号)开标。(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参加会议,凡无故不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开标、评标、定标:
(1)2025年8月14 日09:00前(暂定)签到,未按时签到者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单位依次向招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并答辩。
(4)招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单位。
(5)报公司确定中标单位。
(6)发中标通知书。
9.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3日内按照甲方意见完成施工方案修订,开展现场试验,试验效果满足甲方要求后签订合同,因中标单位原因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视为不响应中标,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另行选择中标单位。
10.结算及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1)付款方式:采用50%承兑、50%现汇方式支付。
(2)结算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交工资料完备、3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后,支付结算额的90%;剩余10%质保金,质保期2年,到期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11.关于施工管理的约定
(1)施工安全与施工管理规定分别执行《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协议》、《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安全文明检修协议书》和《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协议》。
(2)合同履行期间因中标单位合同违约或不按招标单位现场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项目实施,造成招标单位对中标单位的罚款,由中标单位按罚单要求到招标单位财务缴纳现金,不得以工程款抵扣,否则该实施项目招标单位不予结算。
(3)材料测试费、环境检测费、试验费用等由中标单位承担,样品由招标单位抽取,检测单位由招标单位指定。
(4)施工期间产生的垃圾由中标单位负责清运。
青岛碱业发展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2025年 8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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